艺术硕士(广播电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135105)
一、学科概况
金沙990活动大厅在国内较早开设广播电视课程和相关专业。南国农先生开创的电化教育事业为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培养了大量人才。2000年,我国西北地区首家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率先招生。2005年,广播电视艺术学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戏剧与影视学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开始招生。目前,本专业学位点共有专任教师3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3人,博士和在读博士14人,兼职导师共计21人。拥有电视演播厅、高清影像制作中心等实验场所和教学设备,总价值1000万元。
二、培养目标
培养广播电视领域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较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广播电视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为西部乃至全国广播电视媒体和新媒体的发展增砖添瓦,为“一带一路”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有系统的广播电视专业知识、较强的广播电视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和高水平的广播电视艺术创作能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能够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三、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
五、培养方向
1.影视编导与制作(含播音与主持艺术)
2.影视创意与策划
3.影视剧本创作
六、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以广播电视创作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生艺术实践、科研实践、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由导师组集体讨论。导师要因材施教,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同时采用双导师制度,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担任校外导师,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协同合作,前者主要负责校内文化课的学习,后者主要负责实践能力培养。
七、课程设置与学分
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实践以及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必修课与专业实践以实践为主,着重于提高研究生广播电视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展研究生的广播电视专业素养,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专业选修课主要以学生选择的研究方向为主,强化学生的影视编导与制作、影视创意与策划、含影视剧本创作以及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研究水平。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55学分,具体学分设置如下:
1.公共必修课:不少于9学分。
2.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3.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
详见附表《金沙990活动大厅艺术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及其说明。
八、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理论思考及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在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再行论文答辩。
(一)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1.总体要求
影视编导与制作(含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学生必须提交自己主创完成的视频作品、音视频作品或动画作品,影视创意与策划、影视剧本创作方向学生必须提交影视策划文案或影视剧本。
2.具体要求
影视编导与制作(含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学生必须提交自己主创完成的时长在30分钟以上的完整的视频作品或30分钟以上的以播音主持语言为主干的音视频作品或者15分钟以上的动画作品,影视创意与策划、影视剧本创作方向学生必须提交不少于15000字的影视策划文案或影视剧本。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必须结合学位作品,针对学位作品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论文选题必须与广播电视领域相关;选题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作品和论文选题应该探索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思考、新方法。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剽窃和一切不端的学术行为。行文中应做到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
3.论文不少于0.8万字。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毕业考核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
九、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达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规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附件:艺术硕士(广播电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任课教师 | 考核方式 | |
公共课 (9学分) | Z0101000 | 第一外国语 | 72 | 4 | 一 | 外国语学院 | 考试 | |
Z0051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2 | 一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Z0050005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一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Z0011012 | 艺术美学 | 36 | 2 | 二 | 研究生院 | 考试 | ||
专业 必修 课与 专业 实践
| Z0223009 |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 36 | 2 | 二 | 金沙990活动大厅 | 考试 | |
Z0223010 | 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 36 | 2 | 一 | 李燕临 教 授 | 论文 | ||
Z022312 | 影视剧本创作理论与实践 | 54 | 3 | 一 | 徐兆寿 教 授 | 剧本/作品 | ||
Z0223011 | 影视前沿动态 | 36 | 2 | 一 | 赵丽瑾 副教授 | 论文 | ||
Z0223008 | 中国传统文化专题研究 | 36 | 2 | 二 | 杨光祖 教 授 | 论文 | ||
Z0223004 | 媒介文化研究 | 36 | 2 | 二 | 杨 华 副教授 | 论文 | ||
Z0223007 | 影视导演实践 | 54 | 3 | 二 | 冯晓临 副教授 | 作品 | ||
Z0223789 | 新媒体制作 | 54 | 3 | 三 | 庄金玉 副教授 | 作品 | ||
Z022313 | 丝绸之路文化传播实践 | 54 | 3 | 三 | 姚成德 教 授 | 作品 | ||
Z0223005 | 传媒经济与管理 | 36 | 2 | 四 | 王小枢(外聘) | 论文 | ||
Z022314 | 专业作品创作展示 | 36 | 2 | 四 | 校内外双导师 | 作品 | ||
Z0223006 | 导师课 | 72 | 4 | 一至四 | 导师 | 论文/作品 | ||
Z0225004 | 专业实践 | 一学期 | 6 | 五 | 校内外双导师 | 作品 | ||
专 业 选 修 课 | 影视创意 与策划
影视剧本 创作 | Z0224124 | 影视改编研究与实践 | 54 | 3 | 三 | 徐兆寿 教 授 | 作品 |
Z0224125 | 电视节目形态创新与实践 | 54 | 3 | 三 | 陈积银 副教授 | 作品 | ||
Z0224126 | 影视传媒应用写作 | 54 | 3 | 四 | 张 浩 副教授 | 作品 | ||
Z022413 | 电视媒体创意与策划 | 54 | 3 | 四 | 任志明 教 授 | 作品 | ||
Z022419 | 中外影视作品专题研究 | 36 | 2 | 四 | 赵丽瑾 副教授 | 论文 | ||
Z022422 | 影视批评 | 36 | 2 | 四 | 李 红 副教授 | 论文 | ||
影视编导 与制作( 含播音与 主持艺术) | Z0224127 | 影视制作技术与实践 | 54 | 3 | 三 | 张 军 副教授 | 作品 | |
Z0224128 | 电视新闻理论与实践 | 54 | 3 | 三 | 任 儆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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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224129 | 主持人与主持人节目专题研究 | 36 | 2 | 三 | 李 丽 副教授 | 作品 | ||
Z0224130 | 电视综艺节目专题研究 | 36 | 2 | 三 | 外聘教授 | 作品 | ||
Z0224131 | 纪录片创作实践 | 54 | 3 | 四 | 孟子为 教 授 | 作品 | ||
Z0224132 | 播音主持创作实践 | 54 | 3 | 四 | 常晓丹(外聘) | 作品 | ||
毕业考核 | Z022A001 | 专业能力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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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导师 | 作品 | |
Z022A002 | 学位论文 |
|
| 六 | 导师 | 论文 | ||
总学分 | 至少修满55学分 |
说明:1.跨专业攻读金沙990活动大厅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者,须与导师协商,依据培养方向修读至少 3门相关本科课程,并通过相应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毕业考核。2.导师课主要指由导师组织实施的专题报告、调研活动、创意策划、学术讨论、作品拍摄等,共开设四学期,每学期不少于18学时,具体内容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自行设计,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或事先与学院沟通。3.专业实践主要指一个学期的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和岗位(实习期间可以调换),也可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选择须征得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同意。初导师外,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专业实践的联络、监督和具体实施。专业实践的成绩认定由导师负责,须经过实习单位鉴定、学院组织答辩、实习成果汇报展示等环节。4.鼓励学生按兴趣选修其他方向课程或跨学院选修,相应计入学分。